3·15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。1983年,國際消費者協(xié)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。至今,已走過了整整30年。
消費,自然涉及買賣雙方,在這個自古有之的交易中,買方用貨幣從賣方那里換取商品、并享受相應的服務,這是無形的契約。通常,持幣的一方占據(jù)優(yōu)勢,但是,當交易完成時,雙方的地位也隨之改變:買方因失去貨幣持有商品而失去優(yōu)勢、賣方因擁有貨幣而占據(jù)優(yōu)勢。這種轉變給最終持有優(yōu)勢的賣方提供了可能的失信空間:商品以劣充優(yōu),售后服務難盡人意。于是,便有了買方維權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
社會中的每個人,都無法避免消費者的角色,也因此可能面臨維權的煩惱。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誕生,說明了維權現(xiàn)象的普遍性,同時也說明維權正得到更大的重視。
每天都是權益日
記者有一份某汽車生產廠家對經銷商下發(fā)的通知,名稱為《關于加強“2013"3·15"消費者權益保護日”工作的通知》。內容說,隨著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》和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、更換、退貨責任規(guī)定》等法規(guī)的相繼出臺,值此“3·15”來臨之際,為提高用戶滿意度,維護產品的良好市場形象,上海公關公司,要求各區(qū)域、各經銷商做好“3·15”期間的響應聯(lián)動工作,并做了詳盡的部署。
不止是商家重視,最近幾年, 3·15儼然已經成為一個公共節(jié)日。各地消費者協(xié)會通過媒體公布上年度“十大投訴熱點”、“十大消費警示”,引導消費者合理消費,促進商家正視產品問題。央視每年3·15晚會曝光的“問題產品”更是讓全社會高度關注。
我們每天都在消費,生活中如何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?在2013年3·15來臨之際,我們梳理了當前消費領域的幾個熱門話題來剖析解讀,從今日起,本報將從汽車消費、家政服務、保健品、兒童服裝、農村消費等五個方面陸續(xù)推出“3·15特別策劃”系列報道。
我們期待,商家把每天都當成3·15,重視產品質量,信守契約精神;消費者將每天都視作“權益日”,擦亮雙眼,學會維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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