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發(fā)生多宗“獵德大橋企跳事件”之后,警方馬上向當年的“海珠橋”學習,第一時間幫獵德大橋穿上一套“軟猬甲”。帶刺鐵絲網(wǎng)加上滑溜溜的工業(yè)潤滑油,務求做到“爬不上、跳不了”。這些“企跳事件”的當事人,之所以來獵德大橋企跳,其多數(shù)目的不是要跳到河里,而是要爬上這些斜拉式的橋體,影響下面的交通通行,從而引發(fā)關注。
然而我今天想說的,是這次“連環(huán)兩企跳事件”所引出的警方微博。通過此微博,大家不難發(fā)現(xiàn)警方的公關手段之低劣,自我站位之錯別。假如大家有留意,我一直都是用“企跳事件”來形容這些行為,而不是廣州警方微博張嘴就一個“跳橋秀”。“企跳”,就是企圖跳橋,而有否跳下來,就由最后的結果去判定。而“跳橋秀”就是已經(jīng)認定其目的就是一場秀。難道要爬上橋的人,一定要跳下來,非死即傷才算不作秀嗎?作為老百姓,因為受到其影響,因為厭惡這些行為,稱之“跳橋秀”絕對沒有問題。而作為公安部門,使用此詞就絕不恰當。更不恰當?shù)氖?ldquo;將外地人和本地人,將企跳的人士和普通市民放在加害和受害的天平兩端”,有挑撥的嫌疑。
如果公安部門想要說清楚此舉影響之大,可以列舉詳細數(shù)字。例如:因為××日的“企跳”事件,警方從××時到××時的多少小時內,封閉了獵德大橋由南往北的多少車道;在該時段受其影響的車輛有××架次,估計受影響人數(shù)××人次,有多少救護車輛需要繞道或堵塞其中,共造成直接經(jīng)濟損失××元。由此而產(chǎn)生的燃油、時間成本等等的浪費,估計達到××元。這樣描述就能清晰列舉其公共危害。哪用在毫無數(shù)據(jù)支撐的情況下,,站在市民的角度,以受影響的市民身份,去批判那些“企跳”人士呢?
連基本的公關技巧、自我定位都掌握不好,連坐在電腦前面的網(wǎng)友都搞不掂,那么在橋頂?shù)哪切?ldquo;企跳者”,你怎么勸呢?難道像唐僧一樣,老是靠重復“坦白從寬……下來好好說……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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